关于更新银行网银数字证书系统及对部分商事登记实行实名认证的公告
2018-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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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自2018年5月30日起更新银行网银数字证书系统,并对部分商事登记业务的关键人员实行实名认证。调整包括:商事主体法定代表人及业务经办人使用的银行U盾必须为深圳本地银行颁发,系统将校验其申报的手机号码与银行预留号码的一致性,并发送操作风险提示短信。实名认证适用于内资有限公司、个体工商户设立及变更业务中的法定代表人及业务经办人。部分合作银行因开发进度缓慢,其颁发的银行U盾可能暂停商事登记签名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