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杭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信息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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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jzx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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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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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局与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发改委联合下发《杭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培育认定管理办法》(杭市管〔2016〕133号)文件要求,市局拟于近日组织开展2018年度“杭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培育认定工作。
一、工作要求
(一)加强重视
各单位要加强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培育认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做好2018年度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培育认定的组织实施。
(二)精心组织
1、各单位要面向辖区内企业,积极开展宣传推广、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工作开展,对符合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培育认定条件的企业,要积极引导,加强指导,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
2、根据全市企业地域分布情况,市局对各地省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的申报名额进行了初步划分,请各单位按照《2018年省级、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申报名额分配表》(附件1)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企业意愿,对申报省级、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的企业分门别类,自行确定申报方向,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三)认真审核
各单位要根据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培育认定工作要求,对企业报送的材料,严格把关,做好初审工作,并在此基础上,认真填写《2018年度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申报名单一览表》(附件2),连同通过初审的企业相关材料上报市局。
二、申报材料(一)申报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提交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杭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申报表》(见附件3);
2、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管理层情况、企业财务状况,近年来的经营管理情况、企业发展前景等;
3、企业信用管理建设情况,包括企业客户管理情况、合同管理情况、应收账款管理情况、企业对外信用形象、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法定代表人信用记录等;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5年至2017年)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企业信用管理相关制度;
6、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企业信贷信用情况的证明或信用等级证书复印件;
7、企业信用管理人员配置及资质证明;
8、企业获得县级及以上“守合同重信用”、 驰(著)名商标、知名商号等称号及其它相关荣誉证明;
9、公司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三、其他事项
1、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申报材料为纸质件(一式两份,一份报市局)及电子稿(.pdf格式)。各单位在完成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初审工作后,将《2018年度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申报名单一览表》的纸质件及企业申报材料纸质件于4月30日前报送至市局信用信息办(其中一览表和申报材料的电子稿通过oa邮箱报送)。
2、不明事项,请及时联系市局信用信息办。联系人:高静,联系电话:86439909。
附件:2018年省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申报名额分配表(附件1).docx
2018年度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申报名单一览表(附件2).docx
杭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申报表(附件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