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公示指南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等法规规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依法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企业还应依法报送并公示即时信息。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
1、年度报告的对象
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在册(已经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设立登记的除外)的内、外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均应从设立登记的下一年起依法报送年度报告。
当年“个转企”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按企业年度报告方式报送年度报告。
2、年度报告的时间
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
3、年度报告的方式
采取电子化在线网上报告方式。登录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zjaic.gov.cn),在“网上办事”栏点击“在线办理”选择“企业年度报告”后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浙江)”模块填报。也可通过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为:http://www.xsmsa.gov.cn/)首页“市场主体年报公示”专栏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链接登录填报。年报数据提交成功后直接向社会公示,即完成年度报告程序。
4、年度报告的内容
(1)企业年度报告的内容包括:①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②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③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④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⑤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⑥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⑦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该类信息由企业自主选择是否公示;⑧非公企业党建、商标注册使用、广告发布经营以及部分财务报表指标等其他信息,该类信息不对外公开; ⑨社保、统计等相关事项。
(2)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的内容包括:①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②生产经营信息;③资产状况信息;④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⑤联系方式信息;⑥社保、统计等相关事项;⑦工商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凡是拟申报规范化、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认定以及参与信用评价、申请金融授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报送年度报告时补充收集合作社类型、主要农产品名称、合作社规模情况、上年度生产经营和销售情况、内部管理状况等信息。补充收集信息仅在相关验收认定、信用评价和信贷申请时参考使用,不对外公开。
企业即时信息公示
1、即时信息公示的对象
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在册的(已经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设立登记的除外)内、外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公示即时信息。
2、即时信息公示的时间
自应公示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3、即时信息公示的方式
采取电子化在线报送方式。报送登录地址、操作流程,参照企业年度报告。
4、即时信息公示的内容
企业应公示的即时信息包括:
①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③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④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⑤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⑥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公示系统的报送登录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电子申报的身份认证目前有以下两种方式供选择:
第一种方式是使用数字证书直接登录。数字证书可登录汇信网www.icinfo.cn在线申领或者至萧山区人民政府办事服务中心二楼“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实名认证窗口”现场申领。已经领取数字证书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无论是否有联络员确认,都应使用数字证书申报年报。2017年1月1日前未办理过联络员确认的企业、农专社锁定为只能使用企业数字证书方式登录。
第二种是联络员确认方式登录。联络员确认通道仅限于2017年1月1日前已办理过联络员确认且未办理过数字证书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再接受新申请。
2017年1月1日起,首次领取数字证书免费(个体工商户除外)。补办/更换证书介质费20元/个,领取多个证书将另行收费,具体收费详情请查询汇信网。有数字证书办理、维护问题的单位可致电数字证书客服中心电话400-888-4636,或登录证书服务网站(www.icinfo.cn)获得相关信息和帮助。
区市场监管部门年报工作联系方式
单位 | 地址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市场主体监管科 | 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255号 | 311202 | 83899057、83899055 |
湘湖所 | 萧山区闻堰街道湘湖路3366号 | 311216 | 82300392 |
临浦所 | 萧山区临浦镇东藩路128号 | 311251 | 82419415 |
市郊所 | 萧山区新塘街道大通桥南 | 311201 | 82738756 |
新塘所(商业所) | 萧山区新塘街道南秀路2555号 | 311201 | 82720628 |
开发区所 | 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一路1417号 | 311201 | 82832437 |
新街所 | 萧山区建设四路4083号新街科创园A座三楼 | 311217 | 83587373 |
瓜沥分局 | 萧山区瓜沥镇航民路100号 | 311241 | 82502003 |
空港分局(义盛所) | 萧山区靖江街道青六南路99号(红十五义盛出口东北) | 311223 | 82161043 |
城厢所 | 萧山区城厢街道人民路46号 | 311201 | 82624507 |
北干所 | 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1351号(原质监大楼) | 311201 | 83587997 |
机场分局 |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联检综合大楼东侧 | 311207 | 86660230 |
戴村所 | 萧山区戴村镇凌溪路(萧山农商银行南、戴村村村委东) | 311251 | 82270312 |
温馨提示:
1、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自己公示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市场监管部门(工商部门)不审查,但将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示的内容进行后续抽查,或根据举报进行核查。
2、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未在规定时间内公示其应当公示信息,或者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3、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在6月30日前可点击申报端“修改年度报告”后修改,6月30日后点击申报端“申请修改年度报告”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才能修改。企业可随时自行更正公示的即时信息。所有修改前后的内容同时公示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4、通过确认联络员接收验证短信方式登录公示平台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如联络员相关事项发生变化的,必须及时重新办理确认手续。数字证书是企业在互联网上的身份标识,务必妥善保管。
5、为避免因疏忽遗忘等各种原因造成逾期未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建议尽量提前完成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