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缓报送《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杭州分中心
|
作者:口岸小编
|
发布时间: 2018-01-11
|
1249 次浏览
|
分享到:
海关总署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暂缓进出口企业报送2017年度《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以减轻企业负担并优化营商环境。海关正与工商、商务等部门推进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改革完成后,企业将通过国家统一平台报送年报,具体报送时间和内容将另行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68号(关于暂缓报送《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部署和国务院简政放权工作要求,减轻广大进出口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海关总署决定:自2018年1月1起,进出口企业暂缓向海关报送2017年度《报关单位注册信息年度报告》。海关总署正在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会同工商、商务等部门推进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工作,待改革完成后,进出口企业将通过国家统一平台报送年报。具体报送时间、方式和年报内容等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