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外贸进出口企业新办《对外贸易经营者》办理备案登记的简易程序
来源:杭州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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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口岸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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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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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选择备案机关时,请务必按照企业(个体工商户)工商登记注册所属行政区域,“所属省市”一栏,请选择“浙江省”;“所属市”一栏,请选择所属地区;“备案登记机关”一栏,请选择所属地区备案登记机关并前往所属地区备案登记机关办理手续,选择其他备案登记机关无法办理。
杭州外贸进出口企业新办《对外贸易经营者》办理备案登记的简易程序
一. 填写《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备案登记表》)
(一)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http://iecms.mofcom.gov.cn/corpLogin.html;
(二)点击页面左栏“备案登记”,录入对外贸易经营者信息;
(三)填写完毕后,请仔细核对所填写的信息,确认正确无误后再提交。(经营者英文名称必须与经营者中文名称相一致,否则无法办理,且英文不能单独变更)
(四)提交备案登记信息后,打印(打印时请将正反面印于一张A4纸上)。
注意事项:
(1)企业选择备案机关时,请务必按照企业(个体工商户)工商登记注册所属行政区域,“所属省市”一栏,请选择“浙江省”;“所属市”一栏,请选择所属地区;“备案登记机关”一栏,请选择所属地区备案登记机关并前往所属地区备案登记机关办理手续,选择其他备案登记机关无法办理。
(如企业住所属杭州市下城区,请选择下城区外经贸局,并前往下城区备案机关办理)。
所属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备案登记机关请选择“杭州市外经贸局”,表内“备案地区”请选择“浙江省杭州市市辖区”,前往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窗口办理。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外经贸局窗口不再受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2)“住所”一栏请务必与营业执照“住所”一栏完全一致;
(3)内资企业,“注册资金”一栏无须折美元;
(4)办理地点:各区、县(市)备案登记机关规定的办理地点,详细地址请查看信息汇总表。
该事项同时也可以通过浙江政务网http://www.zjzwfw.gov.cn/,选择杭州地区,使用工商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无工商营业执照)或商事登记多证联办(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渠道办理。流程请参照《新办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操作流程(杭州市一窗受理平台)》
二. 向备案登记机关提交如下备案登记材料
(一)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本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一份;
(二)符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相关条例、规定的,有进出口权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三)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有备案机关公章的备案回执复印件一份;
(四)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由会计师事务所评估财产并出具报告,后由合法公证机构出具对应报告的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以内
三. 其他相关手续
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凭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备案登记表》在30日内到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注:30日内前往其中一个部门开始办理相关手续,《备案登记表》生效;超过30日,未办理任何手续,《备案登记表》自动失效。)
(一)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电子口岸信息IC卡;
(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进出口企业进出口报检登记注册、普惠制原产地证登记注册;
(三)外汇管理局(人民银行):办理外汇账户开立证明,开立外汇账户;
(四)国家税务局:办理出口退税企业登记注册(为确保出口退税手续顺利办理,请尽量于备案登记办理后30日内前往国税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