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联系我们
里里秀企业服务网

企业秘书商务顾问

10年以上从业经验

在线咨询
136-1581-7377
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 作者:zjzxcy | 发布时间: 2018-10-28 | 576 次浏览 | 分享到: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鼓励企业加大职工教育投入,现就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通知如下:


  一、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5月7日



扫一扫,联系微信客服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