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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名称自主申报操作指南
来源: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者:杭州工商小编 | 发布时间: 2017-04-24 | 2294 次浏览 | 分享到:
取冠杭州、杭州萧山的内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各类分支机构、外资的新设名称,取冠萧山的个体户新设名称,均实行网上自主申报。名称变更限现场受理。浙江省名及无区域名称可网上受理,但需工作人员做后台审核,暂不实施自主申报。
浙江杭州名称自主申报操作指南

一、自主申报范围
取冠杭州、杭州萧山的内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各类分支机构、外资的新设名称,取冠萧山的个体户新设名称,均实行网上自主申报。名称变更限现场受理。浙江省名及无区域名称可网上受理,但需工作人员做后台审核,暂不实施自主申报。

二、操作流程
1、登录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bsdt.hzaic.gov.cn)按照“网上办事一一〉企业入口一一〉企业名称登记"的路径操作。
2、企业名称登记链接打开后,进入浙江省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页面,在页面右侧新用户注册后登录。
3、登录后点击左侧“名称登记",然后选择“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点击右侧的“在线办理",进入下一步操作。 
4、阅读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注意事项后,请勾选“己阅知上述材料",并点击“同意",进入具体申报页面。
5、填写拟申报名称基本信息,点击“名称查重"。系统将显示查询结果,根据系统提示将该名称列为申报名称或者重新录入字号后再次查重。近似名称需上传承诺书,涉及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号需上传授权书,方可继续申报。
6、填写完拟申报企业(个体户)详细信息,除股份公司以外拟登记机关选择“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点击“提交"。提交后系统立即生成“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上面有有效期及核准通知书文号等信息。企业可点击“进入网上设立登记"进行下一步操作,也可返回个人中心在“我的办件"下方查看申报详情。

三、注意事项
1、企业名称自主申报通过后,不得在有效期内调整登记机关、投资人、注册资本、投资额等事项;如需变动,待失效后重新申报。
2、自主申报名称通过后有效期为一个月,逾期未完成登记的视为放弃已申报名称,名称自动失效;有效期内未完成登记注册的可申请延期一次,延期一个月。
3、提交授权书或《企业名称名称使用承诺书》后予以自主申报通过的限制使用名称,在企业名称正式办理注册登记时,应将有关授权书相关材料或《企业名称名称使用承诺书》原件一并提交登记机关。
4、企业名称自主申报通过后,涉及前置许可的名称,凭短信及委托人身份证前往窗口打印名称通知书,不涉及前置许可的无需打印通知书,凭手机短信办理后续登记。
5、登记机关对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依法进行监管,有权驳回不适宜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通过的企业名称,名称核查人员发现有明显违反登记规则的不适宜企业名称,及时告知申请人更改名称。在登记注册过程中,注册审查(核准)员发现有明显违反登记规则的不适宜企业名称,告知申请人更改名称。申请人拒不更改的,不予办理登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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