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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接入报文规范修改工作
来源:电子口岸 | 作者:zjzxcy | 发布时间: 2018-09-13 | 1114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13号公告,关于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接入报文规范修改工作,杭州海关要求9月底完成相关对接工作。因此,请参与跨境电子商务进口业务的电商平台企业、电商企业、支付企业、物流企业及监管场所经营人尽早与浙江电子口岸完成对接联调工作,以免影响业务的正常开展。

对接修改内容如下:

1.本地版报文申报做如下调整

  
序号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变更说明
进口清单表体
1
规格型号
goodsModel
长度增加至510位
2
贸易国
tradeCountry
新增贸易国字段tradeCountry,非必填
进口订单表体
3
规格型号
goodsModel
长度增加至510位
进口运单表头
4
订单编号
orderNo
新增订单编号,orderNo


2.自行申报总署版加签报文的企业,除根据以上要求调整本地版报文以后,再依照总署公告的要求调整总署版报文填写规范。

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浙江电子口岸全省客服热线:(0571)967209咨询



附件:

     1、物流企业报文规范
     2、电商企业报文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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