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13号公告,关于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接入报文规范修改工作,杭州海关要求9月底完成相关对接工作。因此,请参与跨境电子商务进口业务的电商平台企业、电商企业、支付企业、物流企业及监管场所经营人尽早与浙江电子口岸完成对接联调工作,以免影响业务的正常开展。
对接修改内容如下:
1.本地版报文申报做如下调整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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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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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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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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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清单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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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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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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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sMod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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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度增加至510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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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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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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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deCoun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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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贸易国字段tradeCountry,非必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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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订单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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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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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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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sMod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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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度增加至510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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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运单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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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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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单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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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der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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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订单编号,order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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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行申报总署版加签报文的企业,除根据以上要求调整本地版报文以后,再依照总署公告的要求调整总署版报文填写规范。
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浙江电子口岸全省客服热线:(0571)967209咨询
附件:
1、物流企业报文规范
2、电商企业报文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