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接入报文规范修改工作
来源:浙江电子口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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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jzx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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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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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13号公告,关于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接入报文规范修改工作,杭州海关要求9月底完成相关对接工作。因此,请参与跨境电子商务进口业务的电商平台企业、电商企业、支付企业、物流企业及监管场所经营人尽早与浙江电子口岸完成对接联调工作,以免影响业务的正常开展。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13号公告,关于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接入报文规范修改工作,杭州海关要求9月底完成相关对接工作。因此,请参与跨境电子商务进口业务的电商平台企业、电商企业、支付企业、物流企业及监管场所经营人尽早与浙江电子口岸完成对接联调工作,以免影响业务的正常开展。
对接修改内容如下:
1.本地版报文申报做如下调整
序号 | 中文名称 | 英文名称 | 变更说明 |
进口清单表体 |
1 | 规格型号 | goodsModel | 长度增加至510位 |
2 | 贸易国 | tradeCountry | 新增贸易国字段tradeCountry,非必填 |
进口订单表体 |
3 | 规格型号 | goodsModel | 长度增加至510位 |
进口运单表头 |
4 | 订单编号 | orderNo | 新增订单编号,orderNo |
2.自行申报总署版加签报文的企业,除根据以上要求调整本地版报文以后,再依照总署公告的要求调整总署版报文填写规范。
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浙江电子口岸全省客服热线:(0571)967209咨询
附件:
1、物流企业报文规范
2、电商企业报文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