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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稽查支队制定出台“三定三实”廉情谈话工作法
来源: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传与应急管理处 | 作者:zjzxcy | 发布时间: 2018-08-28 | 878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进一步落实支队党总支书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抓实廉情谈话这一重要环节。近日,市局稽查支队党总支制定出台了《稽查支队廉情谈话“三定三实”工作法》。

    “三定”即“定责任”、“定内容”、“定方式”。支队主要负责人对科室主要负责人廉情谈话每年不少于一次,分管负责人对分管科室人员廉情谈话每年不少于一次。谈话内容包括谈话对象存在问题及其危害性,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和努力方向。谈话形式一般以“一对一”形式开展,也可视情况采用集体谈话。

    “三实”即“整改措施实”、“跟踪问效实”、“结果运用实”。整改措施要“实”,着重抓好“听取报告、提出要求、做好记录”三个环节,谈话对象受领任务后,从“查”、“亮”、“改”三个方面有序推进工作。强调跟踪问效要“实”,支队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全方位、无死角掌握工作进展。注重检查指导、注重解难帮困、注重定期回访。结果运用要“实”,要抓经验提炼,抓考评考核,抓责任落实。

    接下来,稽查支队将按照“三定三实”廉情谈话工作法积极开展廉情谈话,并按照“谈话一次、整改一次、提高一次”的要求,着重对问题治理中的有效措施和成果经验进行归纳和提升,将有效措施和成功经验纳入相关规章制度和日常管理中,进一步推进支队党风廉政建设和稽查办案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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